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孙庄子村民宿提升改造项目二期 EPC 工程总承包地基基础工程
2.项目编号:NH20241118-2
二、项目内容
1. 建设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孙庄子村。
主要建设内容为本次招标范围为孙庄子村民宿提升改造项目二期 EPC 工程总承包对现有建筑物及周边环境进行改造,对现有房屋进行室内外改造,装修提升,屋顶屋面重新铺设。项目改建厂区2处、学校一处、宅基地1处。改造出游客服务中心及可以同时容纳100人左右的餐饮、咖啡厅等休闲娱乐空间以及多功能演绎厅等;改造特色艺术民宿院,营建艺术连廊,配套茶室和服务前台,同时提升环境景观,提升民宿区的整体品质。(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 计划工期要求: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三、项目预算:投标报价总限价为399.8万元整,超过投标报价限价的投标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人员资格要求: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投标资格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缴费时间为开标前半年内)参保证明单加盖公章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当天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说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南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北路5号一楼107室)。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1)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且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2)现场发售。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0元/本。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8日 上午10: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8日 上午10: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南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北路5号二楼204室)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鲁工
2.联系方式:022-28391226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津南区南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鲁工:17627811335
十、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津南区南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2024年11月18日